2008年3月1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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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 捕杀白颈长尾雉将受惩处
叶小平 郭鲁跃

  前两天,松阳警方对涉嫌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颈长尾雉的当地猎人吴某采取强制措施。2月16日,吴某上山抓野猪时意外抓到一只“山鸡”。次日是县城集市,吴某带着“山鸡”进城叫卖,因要价太高没能出手,就将“山鸡”带回家宰杀食用。2月21日,松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有人猎杀白颈长尾雉”的报案,随即立案调查。目前,“山鸡”羽毛等物证已被送到省城鉴定。